入川备案除了需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企业)等基本信息外,企业可自愿填报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管理及技术骨干人员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供承揽业务和从事建筑活动时相关单位核验。企业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入川备案是需要提交企业在川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相应资格(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核验原件:(1)、企业在川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注册证的查询截图、近三个月录入人员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2)、人员配备要求:不得少于6人。其中,在川经营管理人员(在川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人,专业技术人员按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标准配备人员。
入川备案对于从事工程勘察的入川企业分支机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技术队伍级配合理,其中至少有3名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 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名。
入川备案对入川企业分支机构,可根据拟在川承揽业务具体情况选择企业具备的全部或部分资质备案,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满足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要求,其总数应达到现行资质标准相应等级规定配备人数要求的30%,且专业设置齐全。
入川备案人员要求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正式聘用在编职工并常驻四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
入川备案主要对于省外建筑企业是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证书的企业。省外建筑企业入川备案信息报需要的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限施工企业);
④在川负责人的任命书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⑤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